作為來自新能源行業的代表,今年全國兩會,全國人大代表、贛鋒鋰業董事長李良彬繼續將自己的關切聚焦在環保領域。他建議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體系。
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在生態環境源頭預防體系中具有基礎性作用。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也將實施分區域、差異化、精準管控的生態環境管理制度,作為完善生態文明基礎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。
近年來,各地在推動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面開展了有益探索與嘗試,相關配套政策逐步建立,管控體系日益健全,成果應用初見成效。譬如,貴州、天津、陜西、河北、江西等省(市)通過人大立法的方式,賦予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法律效力。浙江、重慶、廣東等省(市)陸續推出“三線一單”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平臺開放查詢服務,實現了環境準入一鍵查,為招商引資、項目選址選線提供便捷的環境合理性研判。
“目前,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,在落地實施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。”李良彬稱,主要體現在四方面:一是配套立法不夠健全;二是技術標準不夠完善;三是制度銜接不夠順暢;四是成果運用不夠到位。
以技術標準為例,近年來,生態環境部相繼印發了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相關管理和技術文件,各地也進行了積極探索,但是,對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管理和技術要求較零散,還未出臺技術指南、總綱、標準,圍繞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應用、監管和考核等配套制度仍相對不足,管控單元劃定、準入清單編制和信息平臺建設等技術規范要求還不明確。
為此,李良彬建議健全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體系。落實的措施包括:一是加強宣傳引導;二是提升法律效力;三是明確技術規范;四是強化成果運用;五是健全保障機制。
從技術標準來說,李良彬建議,系統梳理各地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方案編制和實施應用的經驗及不足,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技術導則、規范體系頂層設計,編制技術指南總綱,進一步明確噪聲、地下水等新要素分區管控和其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、減污降碳協同管控方面技術要求,明確生態環境管控單元劃定、生態環境準入清單編制和信息平臺建設等相關技術規范。
李良彬稱,應當及時將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制度納入生態環境法典的編撰中,將制度在法典中作出明確規定;將分區管控的相關要求納入國土空間規劃法、環境保護法、環境影響評價法等,切實強化分區管控法律硬約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