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管持續深化的背景下,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近期接連開出高額罰單。
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最新披露的一紙支付罰單,將廣東盛迪嘉電子商務股份有限公司(簡稱“盛迪嘉支付”)推上風口浪尖。因存在“違反商戶管理規定”等5項違法行為,盛迪嘉支付被罰737萬元。同時,時任盛迪嘉支付總經理曾某洪被給予警告,并處罰款23.5萬元。
從行政處罰決定信息公示表來看,盛迪嘉支付存在“違反商戶管理規定;違反清算管理規定;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;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;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、假名賬戶”等5項違法行為。
官網顯示,盛迪嘉支付成立于2013年,于2014年取得支付許可證。當前公司業務類型為儲值賬戶運營Ⅰ類(原互聯網支付)、支付交易處理Ⅰ類(原銀行卡收單),后者業務覆蓋范圍為廣東省、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海南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。2025年1月,其注冊資本增資至2.2億元。
今年以來,已有10余家支付機構被監管部門處罰,其中千萬級罰單2張。今年3月初,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近日對廣州市匯聚支付電子科技有限公司(下稱"匯聚支付")作出罰沒超千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。
據央行廣東省分行披露的行政處罰決定,匯聚支付存在違反特約商戶管理、支付賬戶管理、清算管理及支付機構管理等多項違規行為。監管部門對其處以警告、通報批評,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80.94萬元、罰款880.84萬元的行政處罰,合計罰沒金額達1061.78萬元。值得關注的是,此次處罰還涉及公司高管追責,副總經理楊某國被警告并罰款57萬元,總經理王某峰則被警告、通報批評并罰款50萬元。
公開資料顯示,這家成立于2014年的持牌支付機構,持有全國范圍互聯網支付牌照,當前業務類型調整為儲值賬戶運營Ⅰ類,其支付牌照有效期至2024年7月,過渡期延續至2025年7月。此次處罰正值行業監管過渡期關鍵階段,傳遞出監管穿透式管理的明確信號。
本次處罰已是年內第二張千萬級支付罰單。此前1月27日,央行北京市分行就對北京雅酷時空信息交換技術有限公司開出1199.24萬元的巨額罰單,涉及八大類違規行為:包括未落實交易信息真實完整可追溯要求、支付接口管理不規范、違規提供T+0結算服務、賬戶非同名劃轉等突出問題。該公司技術負責人胡某正和總經理徐某分別被處以20萬元和10萬元罰款,形成"機構+個人"雙罰制的典型案例。
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表示,大額罰單增多,說明嚴監管仍然在持續。從處罰內容和方式來看,基本和此前處罰的原因一致,都是常見的老問題,在反洗錢和賬戶管理以及商戶管理方面存在欠缺,雙罰制也仍然存在。
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表示,今年以來支付公司被罰數量以及被罰總額比去年同期明顯要多。而從違規事由來看,反洗錢、商戶真實性及合規性等依舊是監管工作的重點。后續,預計科技類的信息安全、數據保護等問題將與傳統反洗錢工作一道成為監管所關注的重點。
隨著《非銀行支付機構監督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落地實施,支付行業正經歷深度變革。數據顯示,目前持牌支付機構數量已從高峰期的271家縮減至約172家,行業出清加速推進。近期連續開出超級“大單”,既是對違規機構的嚴厲警示,也預示著穿透式監管將成為常態。在監管制度不斷完善的過程中,合規經營能力將成為支付機構生存發展的核心要素。